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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斥63亿赔雷曼迷债散户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4:06  信息时报

  香港消息 7月22日,纷扰多时的雷曼迷债事件终于有了结果。香港证监会、香港金融管理局以及16家分销银行达成协议,分销银行将向合资格的客户回购雷曼兄弟迷你债券,赔偿以本金60%作为起点,即雷曼苦主最少可获发还六成本金。

  根据协议,未满65岁投资者可取回60%的本金;满65岁的可取回70%本金。而在银行变卖抵押品之后,再取回部分剩余价值。具体而言,分销银行在取回抵押品并获付变现款项后,将视乎所取回的抵押品价值,向65岁以下合资格客户支付相当于迷你债券名义价值不多于10%的首笔款项;如果可取回的抵押品价值超过70%,分销银行将变现所得减去该70%的价值后,再向接纳回购建议的合资格客户支付全数余额。因此,不排除有部分人士可以取回十足的本金。

  金管局副总裁蔡耀君表示,这是可行、合理和符合多数人利益的方案,估计银行业将支付63亿港元,约2.9万名合资格的投资者将获赔偿,占雷曼迷债投资者总数90%以上。

  但部分“雷曼苦主”对协议并不满意。雷曼苦主大联盟召集人陈光誉说,有关方案不可接受。据《上海证券报》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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