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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维权遭报复可获救济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4:06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熊佳焰 实习生 李楠楠 通讯员 罗瑞雄) 昨日,《广州市总工会关于推进我市工会改革和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下简称《决定》)经市总工会第十六届全委会全体通过,并正式实施。《决定》明确,将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职务角色冲突问题,企业领导不得再兼任工会主席,工会主席为工人维权而遭打击报复的,将可获得专项的拨款救济。

  3年后企业领导不得再任工会主席

  据市总工会调查报告显示,广州79.5%工会主席都是兼职,其中直管工会主席有47%,基层工会占90%。兼职的基层工会主席中还有5.5%兼任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决定》指出,预计将用3年基本解决兼职工会正副主席职务角色冲突问题,摘除领导的工会主席头衔。

  市总工会主席陈伟光表示,相关法规实施之前,已任职工会的企业领导,应在任期届满后,通过换届选举规范完善;法令实施之后,仍选配经营管理负责人兼任工会主席、副主席的,须尽快改选。若调整有困难、无合适人选的,由上级工会派员入住企业领导工会工作。

  兼职工会干部将有职务津贴

  陈伟光表示,因国企、私企工会干部利益不平衡,《决定》提出,在广州非公经济企业中,将试行兼职工会干部职务津贴制度。具体标准由各区、县级市总工会和产业、集团公司工会作出规定,所需费用由上级工会与企业工会、企业行政协商;也可在企业工会留成经费中支付。

  近期广州将在建筑、环卫、餐饮、旅业等行业建立工会联合会,并探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届时有可能直接接受个人报名参加工会。

  为职工维权丢饭碗将有专项救济

  据悉,大量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干部是兼职干部,他们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工会做事情,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津贴,有些工会主席为维护员工权益触犯企业老板利益而遭打击报复,被辞退者不在少数。为了保障这些工会主席的利益,《决定》要求设立专项保障金,若工会主席因维权被企业辞退,或被迫辞职后,会每个月给予他们一定的生活保障。

  陈伟光表示,该项保障金只备不时之需,“国家法和广州市相关法律都明文规定要保护工会主席权利,如果是被排挤和解雇,也只能是短期行为,工会获悉后会介入处理,为工会主席维权。”

  “工会协理员”待遇将提高

  目前全市有200多名工会协理员,80%都签订了劳动合同,拿工会拨付的工资,其中部分是退休人员和热心人士,“最近有不少大学生加入,因其文化水平较高,对工会工作推进起了很大作用。”陈伟光表示,工会将对职业工会工作者完善管理,“这批职业工会工作者,不占国家编制,不拿企业的钱,作为工会聘员,由工会支付工资,因此不需受制于行政,直接由工会管理。”

  陈伟光说,广州将把“工会协理员”提升为“工会组织员”,要求学历大专以上,年龄不要太大,经评估考核合格后聘请,届时将出台具体方案,提高他们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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