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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城区公交停运风波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4:22  燕赵晚报

  

元氏城区公交停运风波调查
元氏城区公交停运风波调查

  一边是50辆新公交车停在院里(左图),另一边却是大街上看不到一辆公交车。

  □文/图 本报记者 陈纲

  【核心提示】

  一元“招手停”公交车,是元氏城区居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然而近一段时间,元氏县城一元公交车全部停运。由于除了出租车外,元氏城区再没有其他更便利的公共交通工具可以替代,没有公交车的日子,让当地百姓感到了诸多不便和无奈。昨日,记者前往元氏进行调查,了解一元公交停运的内幕。

  【事件】

  一元公交停运

  百姓出行很不便

  “元氏小公交,天天到处跑,突然没了它,还是真需要。”近日,在百度元氏吧内,有关小公交的话题成了热门话题,《元氏小公交,什么时候出来啊》这样的帖子经常出现。

  7月22日中午,天气闷热。元氏县蟠龙路一家小超市门前,一名男子正在焦急地等待出租车。他介绍说,原来元氏县城“一元”招手停小公交十分活跃,在县城的街道上,基本上三五分钟就可以看见一辆,随叫随停,一元钱几乎可到县城内任何地方,每天上班办事,只花几元钱就行。现在没了公交车,只能坐出租车了。虽然县城出租车起步价也不贵,只有2元,但打的出行的花费肯定没法和一元公交车比。最主要的是由于打车的人比原来多了,有时等10分钟也等不来一辆出租车,出门办事感觉非常不方便,无奈之下,人们只好改骑自行车了,现在天这么热,没了公交车,人们的怨言很大。县城一家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说,三四个月以前,县城小公交就停运过几天,在司机们中流传说是小公交车的众多承运人不满车辆更新换代引起的,这次停运,不知又是什么原因。“不管什么原因,偌大一个县城,不能没有公交车运营。有关部门也该出面协调啊。”

  交警出面

  停了一元公交

  一位在元氏县医院附近摆瓜摊的妇女,听说记者采访,介绍说自己是一名小公交承运人的妻子。据她说,元氏县城公交车已经停运十几天了,除去油钱,每辆小公交车平均每天能赚百八十元,一大家子生活全指望它。“停一天就是损失,从内心里说谁也不愿停运,但这次停运是交警出面停的,同上次停运原因不同。”

  这一说法在据瓜摊几十米外的槐阳城建公交车队得到了证实,据车队工作人员说,交警此次叫停小公交运营的理由是:小公交没有年检,车况不好,属于违章上路。

  建设局叫停

  “新一元公交”

  在一元公交停止运营期间,7月16日,槐阳城建公交车队更换车型的“新一元公交”试运营,据称,当天仅有四五辆车上路“上街宣传”,但当即就被建设局叫停。

  据“新一元公交”的司机张胜强介绍,今年4月份,他花12.8万元购买了槐阳城建公交车队一辆新公交车的5年承运权,当时车队承诺5月1日试运营,但后来车队通知说没协商好建设局先不让干。7月16日,车队进行试运营宣传,那天他的车刚开到县医院,就被二三十人围住,说“对车不对人”,随后建设局工作人员赶到,将车扣押到了建设局。建设局称该车没有行车本,7月20日,在政府有关人员协调下,才将车还给了他。试运营的事,从此也就没了下文。

  槐阳城建公交车队的一位工作人员承认,6月16日,建设局麻局长通知他们,将新公交车的行车本交到了建设局。

  【调查】

  运营车辆更新引发分歧

  经当天记者联系多位公交承运人得知,目前,元氏县一元小公交共有30辆,隶属元氏县槐阳城建公交车队,面向社会租赁承运。这30辆车车型为松花江小面包车,大多于五年前承租。今年4月,槐阳城建公交车队欲更换小公交车车型为较大型号的面包车,他们觉得新公交车型虽然大了些,但油耗高了,担心赚不到钱,遂和车队产生矛盾。

  一位姓柳的承运人说,旧车型在县城跑一圈,大概耗4个油,新车型估计要耗到10个油,30辆小公交承运人认为,更换何种车型应该征求他们的意见。“另外,城区小公交今后数量要增加,会不会因此使我们收益减少,也该有个说道。”

  对此,槐阳城建公交车队的负责人王家兴告诉记者,对元氏县城公交车进行升级是建设局决定的,甚至更新购置的车型、运营线路方案等都是建设局领导拍板选定。

  王家兴说,按照新运营方案,今后元氏公交运营将改变以往“招手停”的方式,要像石家庄市区公交一样设固定线路、站点、停车场等,将公交车数量由30辆提高到50辆。新车购回后,他们召集30位原一元公交承运人开会,只讲了两点:同等条件他们优先承租、一辆旧车抵顶5000元,还没具体谈到价格时,30名承运人便表示不满,到建设局上访。之后,建设局接手与承运人协商处理这件事情。

  【说法】

  建设局:人大代表提议 城市公交升级

  7月22日,元氏县建设局副局长赵锁文说,对元氏县城城区公交进行升级,是根据该县一位人大代表的提议进行的。这位人大代表指出,一元公交随行随上,给交通安全带来很大隐患。此后,政府部门牵头进行了调查,发现现有的30辆小公交确实已不能满足城区居民出行需求,经元氏县政府决定,这件事被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程来抓,这本是一件对百姓有利的好事。

  承运户与车队矛盾重重

  “在公交车队提出更换车辆、设站牌、建停车场、安装刷卡器等新的运营管理方案时,30个运营户找到建设局,提出新购车辆按原车辆购置价格和保险税费交给他们,公交车队不能加价,管理费不能涨,车队合同到期30户运营权不能到期,直接归建设局管理等要求。后来县政府经调研沟通,决定停车场不建了,管理费可以不涨,30户原承运人新承运的车辆按原车价加计价器等必要费用——每辆车7万元左右收取。这时30户承运人基本满意了,但同槐阳城建公交车队没有协商成。”赵锁文说。

  “4月底,车队购置的50辆新车到位后,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建设局同意车队在预留30辆车的基础上,对余下的20辆新车另行进行承包,车队遂以每辆车12.8万元承运五年的条件对外承包,但很快原承运户就听说,车队外包早已超过20多辆,又引发新的不满。”赵锁文说。

  此前,小公交曾因种种原因停运,后经过政府协调临时恢复了营运,最近槐阳城建公交车队向纪检部门反映县交警部门对未予年检、车况差的一元公交车不作为,交警于是开始查检仍在运行的30辆小公交。

  原30辆一元公交车承运人遂向建设局提出:不接收车队的新车,不同意增加数量,不接受槐阳城建公交车队的管理。

  【进展】

  建设局:收回公交线路经营权

  7月18日,查扣槐阳城建公交试运营“新一元公交”的车辆两天后,槐阳城建公交车队负责人王家兴收到了元氏县建设局的通知,“按照元氏县政府关于城建公交车运行的意见精神,通知如下:1、元氏县城区公交线路经营权不再对外承包,由元氏县建设局组建新的公司,负责城建公交运行的一切事务。2、为保障你公司利益不受损失,你公司所购新车均按车价(包括挂牌、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建设局收购(以票据为准)。请贵公司尽快办理新车交接等有关事宜。”

  元氏县建设局副局长赵锁文说,元氏县建设局同槐阳城建公交车队的合同,本来2008年8月就已经到期,后来出于稳定的考虑,又延续了半年,这样,原合同2009年2月已经到期,现正和车队协商收回经营权事宜,要求其两周内答复。他认为,唯一为难的是建设局曾颁发给槐阳城建公交车队一张2008年至2013年的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许可证,现正咨询律师是否有效力,研究对策。至于建设局作为行政单位能不能下设公司,还是新设一个事业性的单位管理城市公交,将按照法律设立。

  至于如何解决目前百姓乘车难的问题,赵锁文表示,已经要求现有的数十辆出租车尽可能24小时运行,最大程度地满足百姓乘车需求。

  车队:如解除合同将采取法律手段

  元氏县槐阳城建公交车队是一家个人经营的实体,拥有元氏县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建设局颁发的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许可证。

  车队负责人王家兴说,城市公交运营升级,他们从管理模式、运营线路等方面都花费了很多心思,带着建设局有关人员考察各地公交运营市场,制定升级换代方案,甚至在媒体上打广告,付出了很多心血。他不同意和建设局解除公交线路经营承包合同。他认为,根据行政许可法,在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行政机关应该做出是否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虽然合同2009年2月已经到期,但当时元氏县建设局未提出解除合同,现在合同已经自然延续。

  王家兴认为,自从建设局接手和30名一元公交承运人交涉后,他便处于和对方协商接触之外,其实他本人也接受按7万元成本价将新购车辆给原30户承运人的条件,只是不知道建设局是如何和对方谈的,最终事件越闹越僵。

  “如果建设局非要同我解除合同,我也要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经营权。”王家兴说。

  【记者手记】

  好事更需办好

  元氏县城城区公交运营升级改造,是人大代表呼吁的结果,这本该是一件深得民心的好事,却最终演变为一场公交车停运风波,的确令人遗憾。其中的缘由和教训,令人深思。

  一是政府信息应及时公开。毕竟新购置的公交车尚未投入运营,其运营效果也许并非承运人预想的那样差,但如果从一开始,就充分听取包括承运人在内的广大百姓的意见,对更新车型等内容予以听证,即便是最终确定的是和现在一样的车型,想必承运人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有意见。

  二是政府决策要透明,方法要得当。矛盾显现后,如果建设局、车队、承运人三方能早一点坐在一块儿,在协商过程中三方见面,共同探讨解决之道,当面锣、对面鼓地各抒己见,或许也不至于矛盾逐次升级,致使新旧公交车全被叫停,严重影响城市公共交通,终使各方利益都或多或少受到损失。

  三是决策要坚定,把握要有度。公共交通升级换代,考量的应该是整个城市的利益。在这个基础上,尽早决策、把握有度,处理问题才不会因为某些人的利益诉求而摇摆。在利益面前,各方让一步,不仅自己受益,最终也能让整个城市的百姓受益。解决问题的最终目的,还不是为了把对百姓有利的好事办好。

  好事都办不好,岂不愧对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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