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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 县级保留171项

  早报讯(记者吴楚瞳)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县(市、区)保留行政审批项目通用目录》,目录中县(市、区)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71项。

  省政府法制办会同省审改办、省编办、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在德阳市、眉山市、广安市开展了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171项县(市、区)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出炉。目录中,涉及城管、工商、公安、交通、水利、卫生、文体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项目较多。包括烟花爆竹经营许可(零售)、城市移植砍伐树木等。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和调整为公共服务事项的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以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根据目录,我省各县(市、区)政府进行对照清理规范,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编制行政审批流程,逐项目确定办事步骤、环节及时限。办理时限要低于省直部门承诺的办理时限,严格实行限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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