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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五百块“买来”一千块罚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6:13  台海网

  台海网7月24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蔡弯)小陈仅花了五百块,就买来一辆价值五千块的摩托。不过,后果很严重,车子不仅被追缴,他还因此被判刑,且要交一千块罚金。

  今年4月份,小陈在祥平街道一家网吧前等人,一名外地男子走过来问他要不要买摩托,只卖五百块。虽然猜到这辆摩托来路不明,但小陈还是掏钱买了下来。

  第二天,小陈发现摩托车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都已被磨掉,确认自己真的买到一辆赃车后,他决定转让给别人。结果,小陈在寻找买家途中,被民警人赃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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