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兰超 通讯员 熊丽芬)单月电费账单突然比平时高出6倍,原来都是“问题电表”捣乱。新洲居民周华明先生昨日终于将电费账单的事弄明白了。
据了解,周某为新洲区阳逻的租房户,为了结算电费方便,房东要求他自己买一块电表,接在总表之后,计算每月电费。6月份的电费账单出来后,周先生吓了一跳:当月电费竟然高达450多元,合计用电634度,而平时一般只用90多度电。
由于6月周某并没有大量用电活动,故怀疑电费记费有问题,于是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诉。 经新洲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调查,6月1日,周先生在阳逻建电五金商店花20元钱购买了这块上海产的华正天牌DDS237-1单相电子电表,该电表确实有质量问题。
工商人员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组织协调,双方达成协议:电表销售公司全额退还电表费20元以及赔偿周先生电费450元,共计4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