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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约来汉买毒品 受审时两女子“互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6:27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3人相约到武汉购买毒品,返回途中,在收费站被查获。昨日,他们分别因不同的罪名受审时,其中两女子从当初的一拍即合,变成了当庭“互掐”。

  37岁的女子马某是安徽人,由于当地海洛因价格太高,马某从朋友“华子”那里得知,其朋友朱某(女)在武汉能买到低价货。今年2月8日下午,“华子”让马某和朱某一起到武汉“拿货”,正好“华子”的朋友潘某也要到武汉为其前妻买海洛因,于是3人一拍即合乘坐潘某的车子到了武汉。到武汉后,3人分别从一名绰号叫“三姐”的人手中购买部分海洛因。当晚,3人启程返回。次日凌晨1时许,途经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茶棚检查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检方指控,朱某介绍他人购买毒品并从中牟利,构成贩卖毒品罪。潘某欲将毒品运回安徽,构成运输毒品罪。马某购买毒品自己吸食,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昨日,在法庭上,面对法官的询问,马某和潘某均称朱某身上搜出的毒品,是从“三姐”处获得的,他们交易的价格也是朱某谈妥的。而朱某则辩称,她并未从这次交易中赚取利润,她后来在厕所支付了400元,并且否认价格是她商谈的。为此,朱某和马某还当庭顶嘴“互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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