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咨询
网友问:本人买了一套银行通过法院拍卖的断供房,之前的业主还没办理房产证,现在需要先办他的房产证,然后过户给我。裁定书、契税这些都搞好了,就差开发商的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但开发商以种种理由刁难,拒绝协助我办证。请问我该怎么办?
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林叔权律师回复:该问题涉及商品房的初始登记及产权转移变更登记。开发商有协助办证的法定义务,但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网友反映,房地产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尚须提交开发商的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则开发商有可能尚未办理初始登记。如属于该情况,网友有权要求开发商提供,开发商不提供,网友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建设局应责成开发商提供。而由于开发商只与原业主存在合同关系,与该网友并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该网友不能直接追究开发商的不履行协助办证违约责任。
由此看来,消费者通过拍卖市场购买法院委托拍卖的原业主断供房屋,存在的风险还是蛮大的,办证问题只是其中之一,可能还会有其它问题。因此,建议消费者除关注价格外,还应注意能否顺利办证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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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瑾 实习生 姜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