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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价指数同比下跌符合市场实际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6:50  南方都市报

  地产记者朱文策 报道 就7月12日本报报道的《国家与深圳统计数据不一房价涨跌出现两版本》一文,深圳统计局前日向本报发来解释称,“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和“房屋销售均价”两者是不同统计口径、不同统计含义的统计指标,不具备可比性。从近1年来深圳新房价格走势来看,统计指数反映了市场实际情况。据其提供的数据,深圳今年6月房价指数比去年同期下跌6.88%。

  国家统计局此前发布的《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中披露,深圳新房6月份价格同比去年以6 .6%的降幅领跌全国。但同时,据深圳本地统计,6月份新房价格已超过14000元/平方米,比年初涨三成,同比去年上涨12%。

  深圳统计局方面表示,出现偏差是人们不理解相关统计指标的概念造成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是“房屋销售价格指数”,而地方房地产主部门发布的是“房屋销售面积”以及“房屋销售均价”等,两者完全是不同统计口径、不同统计含义的统计指标,不能直接比较。

  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是通过价格的指数化处理来减弱或消除市场结构性变化的影响,是加权平均指数;而销售均价,是不同类型、不同位置房屋销售价格的算术平均,容易随市场结构性变化出现波动。从深圳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和住宅销售均价近一年的走势比较来看,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指数从去年6月逐渐走低,至去年12月探底后逐渐回暖,与实际情况较吻合。而同期的住宅销售均价高低起伏频繁,明显是受结构性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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