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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27名将领退役后仍占用公务车 民众批过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6:5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7月24日消息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监委”调查台军买卖官弊案,意外发现台防务主管部门27位退役将领竟带头“违法”,公然违反台行政主管部门车辆管理相关规定,27人全配有公务车和专用驾驶兵,甚至有5人是各占两车,连妻子也有配车。总共32辆公务车被霸占、33名驾驶兵违规出勤伺候这些退役老将,初估一年“违法”支出的油钱和薪饷约450万元(新台币,下同),却由民众买单。台“监察院”昨以台防务主管部门违反相关规定通过纠正。

  报道称,对此行为,台湾学者批评“不可思议”,并质疑将领恐涉嫌侵占、台防务主管部门也有图利之嫌。民众则痛骂:“过分!不要脸!”据台湾《苹果日报》昨日的语音民调,高达75%的受访者认为这些退役将领“都退休了,还要霸用公物,真是太过分了。”

  妻也配车还派驾驶兵

  面对外界排山倒海的批评,台防务主管部门官员昨强调,本月1日开始已全面将派车收回,统一调派,车辆使用完毕后,绝对返回防务主管部门集中管制。

  台湾“监委”余腾芳4月调查发现,每天派遣2辆公务车的退役将领有台军前参谋总长罗本立、刘和谦与台前防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汤曜明、李杰、李天羽5人,驾驶人员都固定,连妻子都配车,其它退役将领包括台前防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伍世文等22人则各配一辆车,车号及驾驶人员也固定,证明专车专用,台防务主管部门每天的派遣手续都是蒙上欺下的作为,严重违反规定。

  台湾“行政主管部门车辆管理手册”规定,公务车辆,除机关负责人及副主管专用车外,其它车辆应集中调派,台军“编制内军用车辆管理及处罚办法”也规定,军车以供公务使用为限,限军人专用。另台防务主管部门勤务支持人员管理规定,驾驶兵任务结束后应归建。台“监委”余腾芳感叹,连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卸任当天还是由妻子开车来接,这些将领却霸占车辆不缴回。

  民众反应强烈

  对于霸占公务车责难,多位被点名的退役将领不愿多表示意见,仅表示会依规定办理。台湾淡江大学战略研究所教授王昆义指出,台军已在精简人力,这些将领退下来后就不应再享台湾公家资源。空中大学公行系教授李允杰表示,退役将领竟敢占用公家车,不但社会大众无法认同,若台军方没有明文规定卸任后可以用公家车,这些人恐涉嫌侵占。

  世新大学行政管理系助教授黄朝盟直言,卸任将领仍可占车不还,太不可思议,“显示军中的法治纪律都是对下不对上,只能规范阿兵哥,面对高阶长官完全无用,”并指台防务主管部门也难辞其咎。

  丈夫是退役少校的胡太太批评:“这些将领在军中就很威风,退位后每月可领十多万元终身俸,竟然还占用公家车,吃人够够、太过分了。”

  年支出逾450万

  据台“监察院”资料,被霸占派车有32辆,若一车一月油费约5千元,一年油费约200万元,33名驾驶兵若以最低义务役一兵每月薪资约6千4百元计算,一年约250万元,总计至少450万元。律师蔡茂松指出,将领有无犯法,要看有没有犯意,除非将领明知不该有配车却还使用,才可能构成台湾《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有财物罪,可处无期或十年以上徒刑,得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若台防务主管部门明知没内规,仍派人派车给老长官,“很容易涉及《贪污治罪条例》中的图利罪,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芮文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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