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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钱行骗不“奏效”实施抢劫获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7:13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韩景玮实习生郭珍珍

  本报讯 以丢钱的方式骗受害人上当,没想到被识破。犯罪嫌疑人遂强行将受害人挟持到小树林内,抢走受害人刚从银行取出的5000元钱后,又拿着受害人的存折,取走受害人现金4.4万元。昨日,郑州高新区法院认定,两名犯罪嫌疑人构成抢劫罪,一审被分别判处13年至11年不等的刑罚。

  去年10月10日,文某、刘某伙同杨某,来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与第五大街交叉口的中国银行门口,寻找目标伺机作案。很快,3人将目标锁定在郝某身上,按照预谋,3人尾随其后实施诈骗。

  刘某先从后面赶上郝某,故意将事先准备好的、用冥币伪装成的“人民币”遗落到郝某身旁,文某和杨某赶至郝某身旁捡起“人民币”,提出要和郝某均分。谁知,郝某看出破绽,不愿参与分钱。两人遂连哄带吓地将受害人郝某带至附近树林。

  随后,刘某按预谋来到小树林,假称自己丢钱,要求强行对郝某搜身。抢走郝某提包后,刘某将包中的5000元现金及3张存折搜出,并逼迫郝某说出存折密码后,由文某留下看管郝某,刘某与杨某一起到银行从存折上取走现金4.4万元。两人得逞后,电话联系文某。案发后,文某、刘某被抓获,杨某在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刘某的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判决文某有期徒刑13年,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1年,并各处罚金3000元。

  线索提供崔敏袁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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