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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票价优惠按年龄?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7:49  南方日报

  “双重标准”方案或适时推行

  本报讯(记者/谭亦芳实习生/安小庆岳伍东)广州市公共场所儿童优惠标准能否改身高标准为年龄标准?广州市物价局昨日回应:目前尚有困难。不过,市物价局为此正在研究论证“双重标准”方案。

  据介绍,将儿童票价优惠统一改成年龄标准的条件尚不成熟主要表现在:一是增加经营场所的管理成本。目前,穗主要公共服务场所均设有1.2米和1.5米的标高线,儿童是否享受半价或免票的优惠,只需要测量儿童的身高即可作出判断。但如果改为年龄标准,则相对麻烦,管理方必须查验儿童的相关证件,增加了一道检验程序。如双方因证件的真伪问题发生争执的话,验证程序还容易造成人群的拥堵,甚至影响行车安全。二是增加享受服务一方的麻烦。现阶段穗持有学生证的儿童只有中、小学生,尚未上小学的儿童(包括幼儿园的小朋友)则无学生证,因此,如要以年龄为标准且检验证件的话,未入学的儿童还必须申领身份证,并随身携带。这无形之中会给家长或者儿童带来一定程度的麻烦。三是对于某些行业,年龄标准并不比身高标准更科学。例如,一直以来,公交、铁路对儿童的优惠措施均以身高为标准,主要是考虑身高低的儿童通常“占位”较小,对车厢带来的空间压力较小,而公路长途客运和铁路的优惠条件对身高要求更严格,因为身高对卧铺的使用需求会造成较大的影响。

  物价局表示,尽管将现行儿童优惠的身高标准统一改为年龄标准面临上述一些问题,但该局会积极对现行儿童优惠政策进行全方位的评估,拓宽管理思路,如设想中的“双重标准”方案,即,儿童优惠票价一般情况下以身高为标准,当事人愿意提供证件证明年龄的,则以年龄为准。目前此方案尚不完全成熟,该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之进一步调研论证,如可行,将在穗价格管理权限范围内(如公交、地铁、轮渡、游览参观点)适时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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