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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推动五类产业转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7:50  南方日报

  8月底前将建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分类引导

  哪些产业要转移?

  《深圳市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行动方案》指出,积极引导和推动部分高新技术产业生产配套环节、资本密集型产业中的加工制造环节、劳动密集型、资源型产业和在深圳发展后劲不足或带动能力较弱而转入地具有比较成熟产业配套环境的行业(企业)向外转移

  本报讯(记者/黄超)粤北引导企业投资林业、现代农业、旅游休闲等产业,粤东重点加强电子信息、医药、纺织服装等13大类产业,粤西重点加强港口、钢铁、海洋等产业的聚集。昨日,在深圳、汕尾、潮州、河源、湛江五市产业和劳动力转移暨对口扶贫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联席会议上,深圳市公布了《深圳市促进产业有序转移行动方案(试行)(2009-2012年)》(以下简称《方案》)以及与汕尾、潮州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机制,这让深圳的产业转移更加有据可依。

  按照方案,深圳将以加强基础设施、功能配套设施和产业发展环境建设为保障,以与汕尾、潮州合作共建的产业转移工业园为主要载体,全面推进和深化与我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的产业合作,加快形成布局合理、比较优势明显、区域特色鲜明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格局。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基本建成1—2个“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工业园”。

  会议表示,将按照“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的要求,建立高效协调的“双转移”工作机制,积极促进我省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的共同发展,争当全省产业转移的排头兵。在列入省政府考核的产业转移、转移工业园建设指标中,力争年度考核评分保持在90分以上(优秀级)。

  ■转移标准

  六类情况鼓励转移或扩张

  《方案》指出,按照《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结合深圳产业发展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和推动部分高新技术产业生产配套环节、资本密集型产业中的加工制造环节、劳动密集型、资源型产业和在深圳发展后劲不足或带动能力较弱而转入地具有比较成熟产业配套环境的行业(企业)向外转移,以及部分大型企业为扩大生产能力和市场布局的向外扩张。

  今年8月底前,深圳将研究建立“工业企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此作为企业分类引导的“衡量尺度”。该体系将综合考虑企业的技术先进性、产品附加值、税收贡献、能耗、劳动密集程度、规模实力和成长性等方面指标。

  深圳市贸工局局长王学为表示,在资源紧约束条件下,深圳有限的空间无法满足所有产业的发展,应以全新的视野和视角来看待产业链分工和产业链配套问题,从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高度,通过合理的产业分工协作,扩大产业集群的范围和规模,开创珠三角乃至泛珠三角地区的“大深圳制造”新格局,形成合理的区域产业链分工体系。

  ■转移目的地

  粤东西北各不同

  粤东、粤西、粤北生态环境、资源禀赋、经济发展的水平、产业优势各不相同,在进行产业转移时应该如何区别对待呢?在产业转移的区域布局上,《方案》提出了非常明确的指引:对我省北部山区以强调植被和水源保护为主,引导深圳企业投资林业、现代农业、旅游休闲等产业,推动部分无污染工业产业转移合作;对我省东部地区重点加强电子信息、医药、食品饮料、生物产业、纺织服装、工艺品、玩具、电力、装备制造、港口物流、皮革、五金不锈钢、陶瓷制造等产业转移合作;对我省西部地区重点加强港口、钢铁等重工业、海洋产业、现代农业、旅游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工业产业转移合作。

  ■配套措施

  帮助企业总部扎根深圳

  《方案》提出,加强对工业企业分类引导。除了对需要转移的产业做好协助退出、转移及优化提升工作外,对于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成长性好、对深圳税收贡献大的企业,以及本地大中骨干型总部企业和不同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优势企业,实行加强服务与财政扶持并重,支持其进一步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走出去”。另外,对于生产加工环节外移,总部留在深圳的企业,积极创造环境,使其总部能扎根深圳,继续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而对于有重大安全隐患、无证无牌、恶意欠薪以及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落后产能企业,坚决依法淘汰和关闭。

  ■问责机制

  产业转移纳入政绩考核

  《方案》明确指出,2011年年底前完成产业转移园的招商引资工作。方案规定,由各区政府按照市政府部署,积极宣传和推介市政府在省内合作共建的市级产业转移工业园(汕尾、潮州产业转移园),组织辖区内符合产业转移导向的企业赴产业转移园考察和洽谈。各区要制定相应的产业转移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引导辖区企业有序转移,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方案》还规定对产业转移实施目标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产业转移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作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领导负责制,建立目标责任考评制度,逐级落实目标管理。由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双转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绩效办负责对产业转移各项工作和任务进行专项督查与考核。

  ■预算安排

  深圳将5年投入5亿元

  建设深圳产业转移园需要投入,也会产生收益,那么谁来投入,收益又如何分成呢?记者获悉,深圳将设立产业转移园专项资金,2009—2013年,深圳市政府在财政一般预算内安排5亿元,用于支持深圳(汕尾)、深圳(潮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每个产业转移工业园2.5亿元。为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深圳市提前先划拨4亿元,每个产业转移工业园2亿元,并于最后一批省产业转移竞争性扶持资金竞标前拨付到位。剩余的1亿元根据园区建设进展情况另行拨付。

  专项资金用于产业转移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园区开发贷款贴息,招商引资项目补贴,以及省财政厅规定的其他用途等。

  而园区未来的税收和财政结算实行单列管理体制。2009—2013年,园区企业缴纳的流转税、所得税按财政体制属当地留成部分,以及土地出让和出租的收益,纳入园区规划建设专项基金,全部用于园区的开发建设。园区企业缴纳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省政府规定全部留归当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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