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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飙车伤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 飙车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8:59  台海网

  

福州飙车伤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飙车

  警方在北二环查到3辆疑似假套牌的大排量摩托车,均为外省车牌

  台海网7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大泽 王浩志 实习生 余小庆 通讯员 黄东闽 水部综 文/图)

  关注理由:在市区道路飙车,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在福州将受到重罚。昨起,福州警方掀起打击飙车专项整治,如果在车流量较大的特定时段和路段“飙车”,并造成人身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警方将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如果市民在路上发现改装车,也可拨打110报警,警方查实后将责令车主恢复车辆原状,并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市民实拍五一五四路飙车

  昨天,福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称,一段时间以来,福州市一些道路经常出现大功率摩托车集体飙车行为,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了隐患。据了解,在江滨大道,晚上经常有几十辆大排量摩托车集体飙车,目前警方已经查实情况。

  其实不只是江滨大道,连市区中心地带也成了飙车族的赛道。

  

  市民陈先生近期曾目睹了一次五一、五四路摩托车飙车。陈先生回忆说,大约前两周的一天晚上八九点钟,他开车到了福州市五四路湖东路路口,碰上红灯,他停下车来。

  就在此时,他看到马路对面南往北方向车道上,一字排开停着三辆摩托车。从外观上看,三辆车子都是大排量的赛车,开车的人都是年轻人,而且其中两辆车上还载着年轻的女子。陈先生拿出手机,拍下了三辆车的照片,车子都挂着“苏A”的外地牌照。

  当红灯转黄灯的时候,三辆车同时开始发动,发出巨大的轰鸣声,引得路人和过往车辆注目。绿灯刚刚亮起,三辆车就像箭一般射出去,向五四北方向飞驰。当时路面上车流量不小,三辆车在车流中穿梭,险些造成连环交通事故。

  警方查到3部假套牌大排量摩托

  

  昨天下午,福州台江交巡警大队的民警集体出动,巡查路面上的改装车和大功率摩托车。

  下午4点半,民警来到西二环宝龙城市广场附近一家经营竞赛用摩托车零部件的店,看到一个年轻男子正准备驾驶一辆绿色大排量摩托车上路。于是,民警立刻上前将他拦住,记者看到,在店门前停放有三辆大排量摩托车,都挂着外地牌照,两辆是江苏牌,一辆是河北牌。

  民警要求车主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相关手续,正准备开车的青年拿出了自己的驾驶证和其中一辆摩托车的过户办理手续,但是表示由于车主不在,行驶证拿不出来。

  在仔细检查了证件后,由于是外地牌照,民警决定上网核查车辆是否有违法信息。经过公安部全国机动车信息中心的信息比对,民警发现,车牌号为“苏HVD415”的排量为1000cc的红色本田摩托车,登记在信息库里的却是一辆排量为100cc的白色本田摩托车。车牌号为“苏HVD493”的排量为600cc的黄色铃木摩托车,登记在信息库的是一辆排量为650cc的灰色铃木摩托车。车牌号为“冀A5v289”的绿色川崎HK7摩托车,登记在信息库里的颜色却是红色。

  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核实这几辆摩托车的信息。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由于这类大排量摩托车污染大、噪音大等原因,全国大部分地区包括福州在内,都禁止上牌和上路行驶。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在福州路面跑的大排量摩托车,基本都是假套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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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改装车市民可报警

  警方表示,将对机动车注册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等工作,特别是机动车检查,严格把关,对加大车辆轮胎规格、更改尾气排放、改(拆)装尾气排放消声器、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机动车技术参数,责令车主恢复车辆原状,并依法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如果市民看到改装车在行驶,可拨打110报警,警方查实后将对车主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警方还将强化路面监控,加大对容易发生飙车违法行为的路段、时段的巡控密度,利用数码摄像机、固定测速点、流动测速仪等监控设备对飙车违法行为进行摄录,为从严查处提供证据。同时,警方也表示,市区内暂时还未准备安装固定测速仪。针对参与飙车的车辆大多使用假套牌,并且车速很快等现象,警方表示,将采取便衣跟踪和设卡盘查等方式。

  重点整治9个路段飙车

  

  据警方解释,飙车类案件是指行为人以寻求刺激或赌博竞技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城市主干道或快速路上高速行驶、相互追逐竞技的案件。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重点整治二环路、五一五四路、六一路、江滨大道、福马路、浦上大道、金山大道、闽江大道、洪湾路等路段。

  其中,对行为人超越交通安全法规的界限,在车流量较大的特定时段和路段“飙车”,并造成人身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将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对行为人“飙车”未以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应认定为一般交通违法行为:超速20%以上50%以下,处以警告,扣3分,或罚款100元,扣3分;超速50%以上未达80%,罚款500元,并处吊销驾证;超速达到或超过80%,罚款1500元,并吊销驾照。对组织多人飙车,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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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刀短评

  公共安全法要早日出台

  

  两个多月前,杭州发生富家子飙车夺命案后,路人的生命安全权引发了人们的关注。

  一些人为了寻找刺激,无视他人的人身安全,在市区道路上极速狂飙。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公共安全法》,交警部门在处理时,往往因为缺乏法律依据,只能按照交通法规的一般条文,扣分罚款了事,这无疑助长了飙车行为。

  福州市昨日出台新规,在车流量较大的特定时段和路段“飙车”,并造成人身伤害或较大财产损失的,将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飙车者的作用。不过,还只是停留在危害结果发生之后的事后追加处罚阶段,因此,《公共安全法》的早日出台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制订《公共安全法》,可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界定和约束,起到事先防范作用,也为发生危害事件后更好地问责提供法律依据,从而更好地保障公众生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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