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重奖,是为了不奖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9:25  钱江晚报

  7月23日的《学习时报》发表署名文章,建议重奖举报人,将已定案的贪腐数额30%奖励给举报人作为合法收入,保证兑现,并为其严格保密。作者说,美国就是这么干的。

  重奖会不会引起旁观者的“红眼病”呢?因为建议的奖金占被举报者犯罪金额的比重已经超出了美国的1/4,加之有些被举报者的犯罪金额也很“雷人”,甚至曝出一个基层小会计就从国库里卷走上亿元资金的事,因此,举报似乎比中彩票来钱还快。再说,买彩票之前,买者无把握,全看运气;举报贪腐者一般都是有依据的。

  那么,举报者是不是就稳操胜券了?也不一定。一般而言,涉及金额愈大的案件,从立案、侦查、起诉到审判,所费时间也越长。因此,要举报“大虫”,举报者很长时间里只能自己贴上路费、饭钱、住宿费和请“状师爷”的“润笔费”,比起买彩票的一期一结的兑现方式来,举报的奖励显得那样遥远。

  买彩票虽然希望渺茫,但只要不是倾家荡产去押宝,也可当作“小赌怡情”的娱乐。而举报者常常不如被举报者的能量大,免不了有遭到报复的风险。

  要使举报少一些惊险,需要出台专门的法律来保障举报人的权益。也只有到了那个时候,群众在重奖激励下的举报行为才会蔚成风气。无论哪种情况,都不用担心“红眼病”。缺乏法律保护,风险大时,不会有多少人眼红;有了法律保护,风险小了,看人家收益大了,眼红了不是?那好,欢迎你也来“举报致富”。这样的人越多,贪官就越少,没有了贪官,谁也不用眼红谁——大家盼的不就是这一天吗?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