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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建“活人墓”最高罚5000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09:43  生活新报

  本报讯 记者李丹丹报道 刻满麒麟、龙凤图案的碑冠,大青石制作、高1.5米的墓碑,两尊雕刻精美的石狮威风凛凛屹立墓前,这样的豪华“活人墓”在昆明并不鲜见。上个月全市2473冢“活人墓”已被全部平毁,为防“活人墓”死灰复燃,昨日,市政府《通告》严申,非法修建“活人墓”要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最高罚5000元。

  市民政局资料显示:昆明市自1999年批准建设经营性公墓以来,仅接埋骨灰10万余具。10年来有近50%骨灰没有进公墓,其中寄存、自行处理和埋葬占相当比例。全市2008年火化率达53.68%,其中农村火化率仅为12.6%。

  市殡葬管理处处长瞿勤介绍说,传统丧葬习俗和陈规陋习根深蒂固,许多市民认为葬地风水好,子孙就可得到祖先荫佑,从而家族兴旺发达。于是山水秀美,人口密集的地方,成了大造“活人墓”的首选之地,这是导致“活人墓”盛行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昆明的“活人墓”规模大且较为集中的是四城区,主要分布在螺蛳山、白沙地山、亮水山、小青龙山、象山、锅盖山、呼马山等地。伐树毁林,“号地”筑坟的“活人墓”占地面积几乎都在8平方米以上,这些“活人墓”有的是独自成型的“孤坟”;有的是首尾相接的“鸳鸯坟”;有的还是成片规划的“豪宅型”墓,样式颇多、应有尽有。有些墓地修建得相当考究,墓碑用大理石制作,墓的周围围有低矮石栏,砌有石桌、石凳。

  瞿勤介绍说,根据市委主要领导对清理整治“活人墓”的批示精神和《昆明市清理整治“活人墓”工作方案》,我市从6月1日至30日分3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治“活人墓”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针对“三沿五区”(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视野可见范围内的坟墓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活人墓”坚决予以平毁。各县(市)区,采取群众举报、发放调查表、全方位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工作,核准数量、位置,查清墓主,同时,成立由民政、林业、土地、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对逾期不拆除的“活人墓”依法进行强制平毁,恢复土地原貌。嵩明县的634冢“活人墓”已全部被平毁;西山区对螺蛳山和白沙地山上的659座空坟进行了平毁;安宁对连然街道办事处亮水山上的319座“活人墓”进行依法拆除。到目前为止,全市所有的2473冢已先后被平毁。

  为保住专项行动成果,防止“活人墓”死灰复燃,昨日,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清理整治活人墓的通告》重申:对非法组织修建、买卖“活人墓”者,由民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平毁坟墓,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罚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合法公墓外修建“活人墓”,违者,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土地原貌,逾期不拆除的,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强行拆除。

  我市还建立奖励举报制度,凡对修建“活人墓”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者,经核实有效,将对举报人给予500元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守秘密。举报电话:3101176,举报单位:昆明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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