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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就《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中,最受关注的是这样一个规 定:无固定场所摊贩,可以登记成为个体户,这也意味着今后流动商贩也有望获得合法身份。
征求意见稿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无固定经营场所的 摊贩,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这一条款意味着流动商贩有望获得合 法身份。律师:原来是没有名分的是处于社会的游离状态国家不承认它的地位这个条例颁布以后就确立了流动商贩的经济地位 (可以享受到和其他自然人社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同样的市场地位可以申请贷款)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目前我国各个城市的流动摊贩不少于3000万人。近年来,摊贩与城管执法者的矛盾日益突出 ,城管的职能一再遭到诟病,小摊贩合法化的呼声也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