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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有媒体报道来上海举行演唱会的美国歌手席琳迪翁,在上海一家销售仿冒名牌商品的店内买了大量商品, 此举引发诸多争议。昨天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这家销售仿冒LV箱包等产品的店主做出宣判,判令其停止侵权 ,并赔偿原告法国LV公司50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查明,居住于上海市静安区的林某夫妇从2000年开始销售假冒LV等国际知名商标的箱包、皮夹和配 饰等商品。2002年至2004年间,上海市工商局曾数次对其进行查处,查没假冒商品2000余件,并罚款3万元。去 年4月10日,到上海开演唱会的著名歌星席琳·迪翁曾前往被告位于陕西南路的售假地点,购买假冒产品多达50多件,其 中17件是席琳本人购买的,总价2万多元人民币。另据警方透露,去年7月,美国NBA球星科比也曾通过经纪人与该店主 接触,此消息成为重要破案线索,警方随后在店中查获各类假冒世界名牌商品230余件,估值人民币163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