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省消防总队政委马先宏:新《消防法》明确18项抢险救援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10:00  荆楚网

  

省消防总队政委马先宏:新《消防法》明确18项抢险救援任务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委马先宏(左)作客省政府门户网站、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记者任大鹏、实习生李卉)“今年5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消防法》,将18项社会抢险救援任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消防部队的职责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7月24日,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政委马先宏大校作客省政府门户网站、荆楚网,向网友介绍消防部队的使命和责任。

  2006年5月1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消防部队还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18项社会抢险救援任务,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及恐怖事件、群众遇险事件的救援工作、参与配合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矿山、水上事故、重大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马先宏说:“今年5月1日新颁布实施的《消防法》,将这18项任务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我们的职责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据介绍,在 “5·12”汶川大地震中,消防部队成为一线的尖刀部队。湖北总队在一线有379人参战,转移灾民4000余人、救治伤员417人,发放药品200种,清理遇难者遗体29具,抢救国家重要档案3万份,守护重点目标450人次,受到公安部和部消防局领导、灾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

  “我们每天枕戈待旦,一旦人民群众有需要,就会立即赶赴一线,从事各种各样急难险重的任务。” 马先宏说。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