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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会所成商用房 规划局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10:05  生活新报

  记者 王卓姣

  昆明恒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松地产)销售完马可波罗半岛别墅小区后,一开始承诺的小区会所并没有建成。几年以后,业主意外发现本属于会所的公用地已被开发商出售,且昆明市规划局修改批复会所变更商用房的规划。一怒之下,12名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将规划局告上法庭。昨天上午,西山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开发商恒松地产则作为第三人参加庭审。

  原告称,恒松地产对外销售马可波罗半岛别墅时,以宣传图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小区规划图等资料对业主宣传,称小区大门东侧占地4260平方米的房屋为小区会所,其中包括一部分物业管理用房。一直以来,管理小区的昆明恒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此办公。

  去年8月,恒基物业将一份法院执行书转交到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解决办公用房,业主才明白过来:该房屋早已被恒松地产出售,昆明市房管局还颁发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以及共有权证。

  在该房屋登记所有权人及共有权人沈静等人与恒基物业的返还原物诉讼中,沈静等人举证昆明市规划局在第三人出售并交付房屋后,未征得小区业主同意,擅自修改规划,将原属该小区会所的房屋变更为与小区无关的商业用房,房屋所占土地由原来的住宅用地变为商业用地。

  原告代理诉讼人认为,昆明市规划局的行为违反《物权法》,要求撤销被告的规划修改批复。

  庭审中,被告昆明市规划局的辩护人认为,规划局的行为并非行政许可变更。因为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设施中也有属于商业类别的,而小区会所正在这个范畴之内。因此,规划局的规划修改批复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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