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醉驾肇事者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11:29  深圳晚报

  

醉驾肇事者获死刑

  京华时报报道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对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孙伟铭因无证、醉酒驾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被依法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孙伟铭当庭提出不服判决要上诉。

  去年5月,在成都一技术公司工作的被告人孙伟铭购买了一辆别克轿车,在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长期无证驾驶,多次交通违法记录。去年12月14日,孙大量饮酒后驾车行驶,在一路口从后面冲撞与其同向行驶的一辆轿车尾部后,继续驾车逃逸,先后撞上反向正常行驶的4辆轿车,共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公私财产损失共5万余元。

  该案审判长介绍,被告人孙伟铭醉酒后,仍驾车行驶于车辆、人群密集之处,发生追尾事故后,仍继续驾车高速逃逸,说明孙伟铭无视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其主观故意非常明显。

  审判长指出,该案是综合考虑了被告人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对被害人及家属所造成的无法弥补的损失等因素,依法对被告人孙伟铭作出上述判决。

  相关 新闻

  杭州飙车案:

  判3年

  5月7日晚8点左右,胡斌驾驶非法改装的三菱跑车在杭州街头飙车,将正穿过斑马线的谭卓当场撞死。7月20日,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三门峡车祸:

  判6年半

  1月21日晚,三门峡310国道上发生一起轻微车祸,王卫斌醉酒驾宝马车撞向正在处理的现场,致6人死亡,7人受伤。王卫斌弃车离开现场,第二天凌晨,王主动投案。7月3日,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

  引发 争议

  正方:

  判决有示范意义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该案判决对今后量刑能起到示范性作用,那就是对醉酒驾车者严惩不贷。

  反方:

  主观无故意伤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委员会副主任张青松:孙伟铭没有仇视社会,并没有想伤害不特定人的主观故意,因此罪名认定的逻辑是不对的。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