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D晋城
本报7月22日讯 (记者 李吉毅 通讯员 毕鑫)泽州县一村干部以集体修路为由,冒用村民身份证骗贷11.2万元。目前,嫌犯范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2006年至2008年,泽州县南岭乡某村村民范某,利用担任村干部之便,以为村集体修路为由,偷偷用本村4名村民的身份证,先后在泽州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南岭分社贷款11.2万元,并将贷款占为己有。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