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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万项行政处罚将“明码标价”不必担心被乱罚 行政处罚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16:05  台海网

  福建日报网7月24日讯 “扔杂物,罚款5元”,今后,这样的明码标价也将出现在福州市行政处罚中了。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政府获悉,该市目前已审定2819项行政处罚权,共细化出1.2万项处罚标准。今后在行政执法时,市民既不必担心执法人员胡乱处罚,也不能指望讨价还价。

  消灭不合理自由裁量

  长期以来对于违法行为罚与不罚、罚多罚少往往由执法人员说了算,以致“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的“人情案”现象层出不穷。

  比如,施工噪音依据《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可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但具体要罚1000元还是5000元,标准是什么,以前都难以确定,大多由执法人员裁定。这常导致同样违法行为处罚金额却大相径庭的情况。

  同样的执法“弹性空间”,在福州市的法规中也普遍存在。福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对执法标准进行细化,正是要从制度上规范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使行政处罚不再“自由”。

  处罚标准做到100%“零自由裁量”

  据了解,截至今年上半年,福州全市具有行政处罚权的47个市直部门,已完成对5200多项行政处罚标准的细化量化工作,并报市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办公室审核,其中26个部门经多次审核修改已完成审定工作。

  为使行政处罚真正达到公平公正,福州市在此次行政处罚标准的细化量化过程中,采用了逐级分档的做法。即把违法程度进一步划分为三至五档,对每一档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后果都作出详细的描述,每一档设定一类处罚标准。

  据福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已审定的2819项行政处罚权经细化后有近1.2万项处罚档次,所有处罚标准都将做到100%“零自由裁量”。

  

  拟对执法部门进行培训

  为了更好地保障这些处罚标准能落到实处,福州市拟针对新制定的处罚标准,结合执法回避制度,处罚听证规定,行政处罚决定备案等规定,对执法部门进行相关培训,以确保行政处罚罚得下去,罚得公正。

  据了解,全部工作有望在今年底前结束。届时,行政处罚标准可能会全部公开,以供市民查阅。

  记者有话说

  用透明体现公正

  自由裁量权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以提高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又可能给滥用权力者提供可乘之机。适度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利于行政管理,但过度地滥用自由裁量权,却会损害政府公信力,破坏了经济发展环境。

  福州市此次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就是要通过要求行政执法主体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在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情况下,给予基本相同的处理,来杜绝权力的滥用和寻租,达到公平公正的效果。

  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上看,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既是大势所趋,也是建设“透明政府”、“法治政府”和“满意政府”之所需。

  也许一项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举措不可能完全消除权力的滥用,但不可否认的是,有了这些规定,加上日渐完 善的全方位监督,政府的行政行为必将更加规范,更加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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