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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公布2009年民办本科院校录取通知书样式(江西网记者 邓小勇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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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新生录取通知书样式(江西网记者 邓小勇 摄)
中国江西新闻网7月24日南昌讯(记者 邓小勇 报道)7月24日,记者从江西省高招办获悉,江西省高招办统一印制的2009年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和民办本科新生录取通知书样式和民办院校在省内外招收本科和高职(专科)新生录取通知书编号正式对外公布,省高招办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注意明确就读学籍身份,甄别真伪,避免上当。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江西民办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秋季招生政策的公告》规定:江西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寄发的学生秋季入学报到通知书分为四类,其中一类是民办高校纳入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生,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由学校寄发江西省高招办统一印制并加盖“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设有防伪标志)。
凡来江西民办普通高校报到的学生,未持江西省高招办加盖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在当地高招信息网上公布录取信息,一律不注册普通高校学生学籍。
附:江西省09年民办院校在省内外招收本科和高职(专科)新生录取通知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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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