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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弊案9月11日宣判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5日01:10  海峡都市报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所涉及的公务机要费等案,台北地院合议庭审判长蔡守训昨天宣布,将在9月11日下午4点宣判,如果陈致中、黄睿靓等人认罪协商成立,全案最快在8月31日宣判,但若陈致中夫妇无法及时汇回瑞士12亿元款项,认罪协商可能破裂,法院将加开庭期。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陈水扁等人所涉及的“公务机要费案”、“龙潭购地案”、“南港展览馆案”和“洗钱案”等贪腐弊案,经过近期密集进行“提示卷证”的程序,已进入审判终了前最后的“言词辩论”程序。28日将进行最后的辩论,院方表示,庭讯将不会受到陈水扁采取不配合态度、拒绝答辩的影响。

  因此,若庭讯顺利,扁家四弊案均可望于同一天宣判。

  陈水扁因涉及多起弊案于去年11月12日被台湾检方收押,检方于12月12日完成案件侦办,以贪污、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吴淑珍等10余名被告。台北地方法院于今年1月开始展开审理程序。

  台北地院行政庭长黄俊明表示,伪证案将与其他案件依先后顺序排队等待分案,照目前进度,昨天还无法进行计算机分案。

  扁家友人透露,“陈幸妤怕案子分给蔡守训办”,由于蔡审扁案停分案,陈幸妤不会因伪证案在法庭上面对蔡守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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