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昌7月24日电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江西省监察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房地产开发销售信息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建立商品房容积率和成本等信息公示制度。今年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公示商品住房成本。
根据《通知》要求,9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和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网站上分别公示各项商品房开发销售信息。其中包括,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商品住房平均成本,含土地使用权取得费用、前期工程费、房屋开发费、管理费、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其他费用、税费等;经批准的项目规划条件、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含用地面积、土地使用性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