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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公开财产官员应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5日02:23  金羊网-新快报

  《学习时报》文章建议将腐败分子犯罪数额的30%奖励举报人

  新快报讯(钟欣)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日前刊登署名为刘日的文章指出,官员的家庭财产等信息很可能牵涉到公共利益,所以不属于个人隐私。官员如果不愿意尽义务公开财产,那就应该辞职。

  文章称,“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相对年轻、容易接受新生事物,更重要的是他们将要“进步”、将要“担当重任”。所以,给他们提出更高的要求,请他们率先公示财产,让他们接受新的清廉的官场文化和规则最为合理。经财产公示后选出来的干部既会给群众以全新的形象,也会更加注意约束自己。文章称,官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公开家庭财产,如果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资格,并受到撤职、开除等处分。

  文章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什么都逃不过老百姓的眼睛。为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可以重奖举报人。可借鉴国外经验,被举报的腐败分子,若被法院依法判罪的,将该腐败分子犯罪数额的30%奖励给举报人作为合法收入,保证兑现,并为其严格保密。

  文章介绍,国外对于举报人的奖励制度是非常完善的。比如,美国法律规定,整个罚款的1/4用于奖励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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