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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水电“禁开区”范围将扩大

  本报讯(记者 肖刚 雷浩然)近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出台规定,禁止在人口稠密区、生态脆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和自然资源保护区开发水电,并公布了首批禁止开发区域,其中包括岷江干流茂县县城以上河段等(本报昨日曾作报道)。昨日,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秘书长何飚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此次公布的只是第一批禁止项目开发的区域,以后将进一步扩大禁止开发范围。

  阿坝是岷江、大渡河、嘉陵江、涪江的发源地,也是黄河流经四川的唯一地区和重要水源涵养区。但在水电资源开发中,一些河流或部分河段也出现了过度开发,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何飚说:“汶川特大地震后,阿坝生态遭受严重破坏,生态脆弱性进一步显现。”

  记者在一份制于去年的《岷江水系水电站分布图》上看到,作为成都水源地的岷江,目前其上游有大小20多座水电站在运行,其中干流上已建的梯级电站9座,装机容量约216.2万千瓦。而据统计,岷江上游区域干流水能可开发容量为263万千瓦,已趋饱和。

  对于阿坝的做法,成都市水利专家陈渭忠认为,这将对岷江产生积极影响。他还建议,受地震影响,岷江流域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现在要做的就是让这些地区休养生息,对项目开发应当审慎。对此何飚表示,此次公布的只是第一批禁止项目开发的区域,以后将进一步扩大禁止开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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