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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示财务报表遭业主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5日03:5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吴旖旎)本月,朝阳区望京季景沁园小区张贴了一份由物业出示的2008年度财务状况明细。物业财务公开本是一件好事,可是,业主们却觉得“明细不细”,“仍是一笔糊涂账”。物业公司徐经理表示,物业财务公开是依照总公司模板操作的,不可能细致到满足每个业主的要求,如果业主质疑该部分支出,可以请专业审计机构来核实。

  “这样的财务报表非常不清晰”,业主王女士说,前段时间,小区物业公示了2008年度的物业财务支出明细单,本来财务公开是件好事,可大家一看细则就傻了眼,表格上只有“园区保洁费用”、“园区保安费用”等大项,具体的花费都没有标注出来,非常粗略,“这样算来算去,仍是一笔糊涂账,大家还是不知道钱都花到哪了”。

  昨天,记者在该小区论坛上看见,不少业主都在讨论这张“明细不细”的财务报表,大家都认为物业能公开有关物业管理的财务情况是件好事,但由于忽视了很多小项,还是不能打消大家心中的疑问。

  该小区物业公司徐经理表示,涉及小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费用一直存在独立账户中,专款专用,物业公司实行的是酬金制,即每月从中抽取3万元作为酬金,上交给总公司,其余都用作物业管理工作。

  为了更好地尊重业主们的权益,从有小区第一批业主入住开始,物业就开始做有关物业管理费用的财务公开。但是,该明细单只能从大项上实现“透明”,不能完全满足每一位业主对于“明细”的需求,“我们的公示模板是由总公司下发的,绝对符合规定”。徐经理还说,公示模板暂时不会修改,如果居民对这方面的财务支出有疑义,可以请专业审计机构来核实。

  ■律师说法

  单项支出超300元均应公示

  房地产律师秦兵表示,根据《物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业主对涉及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支出、收益有知情权。但目前,并没有统一的明细公示模板。他认为,如需要指定公示模板,可以按照行业内“习俗”,以300元为界限,将单项在300元及以上的支出单独标注出来。如果业主有特别的要求,也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制定出一份双方都满意的财务支出公示明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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