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共居成年亲属可代签业主选票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5日03:59  京华时报

  读者王先生问:我们小区的业主大多都是年轻人,工作时间非常紧张,不可能随时在家,我们要是想成立业委会,选票或者表决书可以请家人或共居的成年人代为签收吗?我们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并表达我们的意见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为了增加业主参与业主大会的机会,依照规定,选票或者表决书可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居的成年亲属签收。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并表达自己的意见,但为了保证代理人的真实性,要求出示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这样也维护了业主的权益。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同时附业主和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本报记者张淑玲整理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