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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大6教授举报徒弟造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5日04:06  信息时报

  陕西消息 西安交通大学日前爆出一起学术造假事件。6位老教授联名向校方举报该校束鹏程教授、长江学者李连生教授涉嫌学术造假。7月21日,举报者中的3位退休教授被李连生和束鹏程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庭。

  3名成为被告的举报者是81岁的退休老教师陈永江,和两位年过古稀的老同事郁永章和杨绍侃教授。他们都曾在西安交大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工作过多年。

  原告与被告的关系不只是同事那么简单。原告之一的博导李连生,既是这3位被告的后辈,也是在郁永章教授门下读的硕士和博士。

  6教授拍案而起

  2007年底,一个教育部的科技进步奖获奖项目公示让6位长期从事压缩机技术教学科研工作的专家“拍案而起”:项目申报人是在将他人成果任意为其所用,当中许多关键理论和技术都已是国内许多人采用的常用方法。

  2008年1月2日,6位教师中的4位向校方提交了评议意见。陈永江回忆,当时学校领导的意思是“学校科技排名比较靠前来之不易,希望大家慎重对待,同时希望不要激化矛盾。”

  3月17日,6人向西安交大党委、纪委等多个部门发出第一封公开信,举报李连生报奖造假。几天后,校方决定由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投票决定。结果显示:20个委员,9票弃权,6票支持举报者,5票支持李连生等人。3月31日,李连生的一等奖申报从教育部撤回。然而,6位教授要求查看校方去函及教育部回文,却遭拒绝。此后他们先后在网络发表文章进行举报。

  法庭激辩“造假”

  随后,举报者中的三位退休教授被李连生和束鹏程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庭。双方辩护方向放在了李连生等所申报的2007年教育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和所获得的2005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是否造假上。

  原告律师叶子丰称,两大成果先后获得了陕西省科技厅、教育部组织的专家鉴定,取得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由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也由国务院组织过专家鉴定。

  被告律师高健安则反驳,根据《科技成果鉴定办法》第四条规定,科技成果鉴定只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高称,“显然,科技成果鉴定作为评价认可科技成果的一种方法,并不能排斥市场竞争实践对科研成果所得出的评价,以及根据其他事实作出的评价。”

  从李连生教授等人获得陕西省一等奖的报奖书看到,开发成果及效益证明主要来自于西安泰德压缩机有限公司。然而,西安交通大学调查小组的调查显示,该公司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2004年、2005年连续亏损上百万元,企业压缩机项目2005年终止。

  业内人士解读:“在科学技术奖评选中,科技成果的应用效果如何,占有相当分量。”在举报的教授们看来,这是与获奖原则相违背的。

  利益之争?

  原告律师叶子丰还认为:原被告之间存在商业利益关系。郁永章是浙江强盛公司总设计师,该公司和温州固耐公司处在同一地域,生产同类产品,是商业竞争关系。同时,在此期间,陈永江不时致电温州固耐公司,要求与其合作。“所以,这不是单纯的学术之争,也是利益之争”。

  束鹏程教授说,这几位老教师要不在企业兼职,要么自己开公司,“这就产生了一种矛盾”。对此,几位被告教授都予以了否认。

  法庭宣布:7月31日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据《中国青年报》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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