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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磊诽谤案因证据不足被依法撤案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5日09:20  郑州晚报

  段磊诽谤案因证据不足被依法撤案

  公检法部门向段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

  24日,山东省曹县公安机关依法对段磊涉嫌诽谤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一案撤案。

  据曹县县委宣传部负责同志介绍,24日上午,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主要负责同志向段磊家人公开赔礼道歉。

  据介绍,7月23日,曹县县委政法委协调公检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公检法机关对案件适用法律在理解上有偏差,段磊虽有网上攻击别人的行为,并对郭峰本人和庄寨镇造成了不良影响,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公诉机关决定依法撤回起诉,公安机关决定撤案。

  据了解,段磊所在的山东汇银置业有限公司在曹县庄寨镇投资建设林产品大市场过程中,与当地政府产生了矛盾。 据新华社电、《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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