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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举报镇党委书记”案撤诉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5日09:20  郑州晚报

  

“发帖举报镇党委书记”案撤诉了

  山东曹县青年段磊因在网上发帖,举报该县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县检察院称段磊此举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以涉嫌诽谤罪提起公诉。7月23日,曹县县委政法委协调公检法机关及有关部门对该案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公检法机关对案件适用法律在理解上有偏差,段磊虽有网上攻击别人的行为,并对郭峰本人和庄寨镇造成了不良影响,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公诉机关决定依法撤回起诉,公安机关决定撤案。

  网上发帖举报镇党委书记

  曹县检察院指控,今年2月2日到8日,段磊分别在天涯社区、新浪博客、百度贴吧上发表了《写给省委书记的一封信》等6个帖子。帖子内容举报曹县庄寨镇党委书记郭峰“长期包养情妇”、“其子经营KTV并卖毒吸毒”等。

  记者从曹县县委宣传部获知,看到帖子后,曹县县委曾组织人员对郭峰进行了调查,但发现郭峰并无上述问题。

  近日,郭峰对被举报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解释,其中一个内容是举报其超标配备两辆汽车,他说实际只有一辆,是前任书记留下的已跑了10年的别克车,他自己有时会借企业的车外出,给人造成错觉。

  郭峰说,他今年2月看到帖子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法院起诉,但他不知道发帖人,没有起诉主体,于是报案。

  据悉,曹县公安局网监大队承办此案,2月25日段磊被拘留,4月3日被逮捕。

  三个帖子浏览量总计不过百

  检察院认为,段磊故意捏造事实,在互联网上对他人进行诽谤,损害了他人的人格、名誉,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应以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段磊的辩护律师浦志强称,庭审时才发现,检察院提交到他手中的证据只是一部分,开庭时才出示了所有证据。

  另据曹县网监大队2月10日作的一份《网上诽谤案远程勘验笔录》显示,经在百度、谷歌两个网站,先后分6次以“曹县、郭峰、博客”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其中3个帖子未标注浏览量,另3个加起来的浏览次数为79次。

  浦志强说:“这根本不能说明帖子形成了广泛影响。”

  房产老板指使员工举报?

  段磊是山东汇银置业公司员工,据悉,该公司与镇政府存在很多矛盾。

  2007年4月,汇银公司与庄寨镇达成协议,投资成立林产品市场。市场开工后,去年7月因建设用地手续等问题,工程被迫停工。汇银公司副总经理王军称,这是镇政府干涉所致。但镇政府称用地指标早已批准。

  去年,中央扩大内需资金下达后,林产品市场争取到243万元,郭峰向县财政局反映了汇银公司的情况,县财政局停止将其中93万元划拨给汇银公司。

  郭峰回忆,今年2月,汇银公司老板段强给他打电话说网上有攻击他的帖子。后来警方查出是段磊所为,据讯问笔录,段磊说帖子是段强发给他,让他上传的。昨天,段强在电话中否认自己指使段磊。

  【媒体声音】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权对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对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7月18日,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胡泳在《南方都市报》发表文章,从言论自由、官员应当容忍批评意见,以及诽谤罪构成要件等方面进行深刻透彻剖析,认为“不能再以诽谤罪限制网民发言”。

  越是“诽谤官员”越应公开审理

  《羊城晚报》认为,政府官员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件并无隐私,因为政府官员掌握公共权力,民众对其有监督的权利。郭峰被举报的内容是否属于诽谤还是客观存在,理应让民众进行监督。当地法院将这些内容当做隐私看待,无疑再次宣示,郭峰的名誉是国家利益,所以不应当公开审理。

  《广州日报》认为,越是“诽谤官员案”越应公开审理。面对公众监督,官员必须让渡一部分私人信息,包括财产状况、生活作风、权力的使用状况等。这些个人隐私对公众而言,属于一种公共信息,是维护公共利益的必要前提。

  对“诽谤官员案”不公开审理,弊端颇多,不利于错案的追究,也不利于防范地方官员勾结报复和陷害举报公民,更难以保护公民监督举报官员违法腐败的权利。《华商晨报》认为,如果法院判定,一个网民发帖因为“诽谤”镇党委书记,“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那么此案在多年以后,一定会成为法制史上的大笑话。

  加强公权自律也要弥补法律缺陷

  在网络传播时代,“网言入罪”案件为何层出不穷?《西安晚报》认为,其根源并不完全在于公权的自律,还在于法律的固有缺陷。《南方都市报》认为,法律条文过于“宽泛”,唯一好处只会有利于执法者,想治你的罪就治你的罪,不想治你的罪就不治你的罪。

  网络问政常态化是大势所趋

  在当下互联网时代,越来越多的人热衷发帖举报。《宁波日报》认为,发帖这种非典型举报方式的兴起,折射出常态监督渠道的失位。

  《人民日报》认为,网络问政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产物,常态化是大势所趋,网络问政是否被重视,体现出领导干部是否善于从新生的信息交流渠道中捕捉民众智慧、倾听民意民声。早前,广东省委书记汪洋曾多次表示,欢迎网民“灌水”“拍砖”,令网民大为振奋。

  《宁波日报》建议相关部门开通网上“绿色通道”,受理邮件、短信等举报方式,核实调查和意见反馈都以部门和个人“点对点”形式进行。对于经查属实的举报,再将相关调查及处理意见对外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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