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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山工商处罚违章车辆保管站引争议天价罚单听证后“减肥”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5日11:02  云南网

  

西山工商处罚违章车辆保管站引争议天价罚单听证后“减肥”30万

  被处罚的利三吊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记者 张悦/摄

  15年来,受交警部门的委托,昆明利三吊车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三公司)一直负责保管全市的违法、肇事车辆。然而15年后,西山区工商局一纸令下,认为利三公司“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开出了200多万元的“天价罚单”!在利三公司的要求下,工商局先后3次召开听证会,每次听证后《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就“变脸”,处罚金额共“缩水”30万!前天,工商局再次举行听证会。

  保管违章车辆被处罚

  从1995年开始,受昆明市交警支队的委托,利三公司负责保管违法、肇事车辆。交警部门还与利三公司签订了委托保管协议,从此一做就是15年。

  “这是一项为政府分忧、为民办事的工作。一直以来我们严格要求,车辆进出保管场所必须有交警部门的批条才放行,从来没出过什么差错。因此除了交警部门外,昆明市城管监察总队、工商等部门,也委托公司进行清障、保管违法车辆。”利三公司的负责人李某说,公司所有的收费都由物价部门核准定价。

  然而,去年9月8日,利三公司突然接到西山区工商局的一纸《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认为利三公司保管车辆的场所属于停车场,属于经营性质,而利三公司又没有办理停车收费这项业务,利三公司的收费行为属于“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决定“罚款20万元、没收利三公司违法所得214万余元”。

  听证会后“罚单”缩水

  利三公司不服处罚决定,要求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利三公司的代理律师马军认为,利三公司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不存在无照经营,公司在昆明市工商局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仓储”经营活动,也就是为交警部门保管违章车辆,不存在超范围经营,更不存在变更经营范围的问题,“工商局的处罚不当,要求撤销处罚”。

  然而,听证会后发生的事让利三公司始料不及。“第一次听证会后,西山区工商局在没有通报听证结果,也没有明确第一张处罚告知书‘罚错了’的情况下,又于今年4月8日,对利三公司下发了第二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处罚的理由没变,只是处罚金额‘缩水’了,变为‘罚款20万元、没收利三公司违法所得200万余元’。”公司负责人李某介绍,对此公司不服,工商局又举行第二次听证,第二次听证后,没有任何解释,工商局又于6月11日下发了第三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罚款18万元、没收公司违法所得186万余元。“三份‘罚单’、‘缩水’30万,却没有任何解释,这也太随意了!”

  公司、工商局互指违法

  前天,针对第3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西山区工商局举行第3次听证会的第二场听证。听证会上,利三公司和西山区工商局互指违法。

  “反反复复4次听证,每次都是不通报结果,就又开出新的告知书,这属于程序违法!”马军律师提出,利三公司的营业执照登记机构为昆明市工商局,对营业执照的认定、审查都归市工商局管,西山区工商局无权、也无法律依据行使审查权、确认权,“西山区工商局认定利三公司超范围经营,属于明显的越权行为和违法行为”。

  对此,西山区工商局的代理人认为:工商局下发了3份《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因为听证后采纳了利三公司的部分证据,将处罚金额作了改动,“利三公司的工商登记中并没有停车这项业务,而公司却实际实施了停车收费业务,就属于‘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属于无照经营所得的,就应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听证中,马军律师拿出了一份新证据《关于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行为的通告》。根据这份通告的内容,昆明的超范围经营者可以在今年6月30日前补办经营执照,“西山区工商局既然指责我们超范围经营,那根据这份通知我们可以重新补办经营执照,之前的行为都不应算违法,西山区工商局也不应处罚我们!”

  针对违法问题,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听证结束后马军表示:“此事已耗了近一年的时间,如果西山区工商局执意处罚利三公司,那公司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首席记者 段曌红 实习生 柏文婷(都市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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