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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将加快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5日11:3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长春7月25日消息(记者刘源源)吉林省将加快推进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积极进行债务再核实、协商减债、筹集偿债资金等。

  吉林省是国家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试点省。但目前,全省化债工作进展极不平衡,部分地方化债工作进展慢。吉林省副省长王守臣表示,乡村债务问题是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一个重大隐患,化解债务是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多年期盼的一件大事,未来,吉林省一定要全力以赴加快推进债务的化解进程,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债务再核实是化债工作不可或缺的环节,吉林省将重点做好债务人思想工作,消除他们对债务再核实的抵触情绪。同时落实责任制,把好债务发生时限关和债务用途关,凡是超出省里规定化债时限和范围的其他债务,坚决剔除。

  王守臣副省长要求吉林各地要向债权人讲清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建立激励引导机制,抓好协商减债工作。要引导债务人认识到政府出钱偿还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是对债务人的直接资助,是替债务人卸掉包袱,是为债务人排除被讨债的困扰。要对债权人做好两方面宣传教育。一是进行市场风险的宣传教育。要使债权人明确,为办教育借款、建校工程款赊欠等,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协商的市场行为,按市场法则本应自担风险。各级政府筹集资金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是对农村工作、农村发展的扶持,客观上也是为债权人承担了市场风险。债权人适当减债,既是自担风险的合理行为,也是以捐资助教回报社会、感谢党和政府的应有之举。另一方面要进行激励机制的宣传教育。使债权人认识到,放弃部分债权,不仅会享受到应有的荣誉,也有利于扩大社会影响。

  资金是化债的决定因素,是攻坚的重点。吉林省将全力筹足偿债资金,做好偿债资金兑付工作。将以乡、村、学校等债务主体为单位,边审核边兑付,并将资金直接兑付到债权人指定的存款账号,防止集中打捆兑付到债权人所在单位,搞间接兑付。债权人不能直接收取偿债资金,委托他人代理的,必须有委托书。同时及时复核偿债结果。偿债资金兑付后,要配合银信部门,运用现代手段及时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防错发、错领和遗漏等问题发生。坚决制止农村义务教育举新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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