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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债主咋把他告了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6日01:08  新文化报

  仔细一看起诉状才发现,欠债者和他同名同姓,身份证上显示还是一个屯的

  对比信息,此张军非彼张军 本报记者 聂莎 摄

  本报讯(记者聂莎)本来不欠别人钱,然而法院却寄来传票,说他欠了别人2000元钱,债主把他起诉了。莫名其妙地被告了,这是咋回事呢?

  村民莫名被告欠2000元

  7月4日,一份来自德惠的快递送到了农安县哈拉海镇韩达营子村庄家屯张军家,是张的女儿代收的。

  几天后,在外打工的张军回家拆开一看,是德惠市人民法院发来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大致内容是,2005年5月17日,张军在德惠市鑫达摩托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达公司”)赊购了一辆摩托车,应付4000元,已付2000元,并出具欠条。但张军一直以无钱为由拖欠至今,要求张军于8月7日到德惠市人民法院民事二庭应诉。

  “我没在德惠买过摩托车啊,怎么可能欠人家钱呢?”张军想不通,但他仔细一看,起诉状上写着“张军,1976年8月25日生”,而他却是1962年生的。

  于是,张军给审判员谷瑞峰打了电话说明了情况,“他让我写个说明,到时还应去开庭。”

  “我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成了被告,屯里的人也都知道了。”张军说,他在精神上和名誉上都受到了伤害。

  找原告发现 同名者赊买摩托

  为了8月7日不用去应诉,7月24日,张军和女儿到德惠找到“鑫达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王先生拿出一份欠条及身份证复印件。

  这时,此张军发现,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地址是农安县哈拉海镇韩达营子村庄家屯,“再看照片才发现,那个张军和我还有亲戚关系呢,但其不在我们屯里住。”张军称。

  张军要求王先生去法院说明情况,“是你告错人了。”但王先生认为:“我是按照身份证上的地址给法院提供的信息,我一点毛病也没有。不是你,当时不接快递不就完了吗?”

  “不拆开快递怎么知道里面是传票?而且屯里只有我爸一个人叫张军。另外,他们多次去找欠债的张军要钱,也应该知道其实际住址的。”张军的女儿说。

  因为欠钱的张军电话换号,未能联系上。

  法院副院长称法院没责任

  和王先生商量无果,张军来到德惠市人民法院,但他要找的审判员谷瑞峰不在,法院丁副院长接待了他们。

  “发传票属于立案部分,被告提供给我们什么信息,我们不需要去调查核实,法院对一起案件的调查是审案的工作,那是开庭以后要做的事。至于原告告错了人,或传票送达错误,法院是没有责任的。”丁副院长说。

  “现在,你应该给法院写一个情况说明,到开庭时,你可以来也可以不来,但最好来一趟,对于民事案件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丁副院长说。

  张军表示,他这样折腾,会耽误很多事。

  对此,丁副院长说,如果觉得来回折腾耽误了工作、名誉受损,建议张军起诉原告,要求经济赔偿。

  张军依然想不通,“我巴不得现在就解决问题”,但他还是先坐上了回家的车。8月7日,到底来不来应诉,他表示得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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