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怪事!物业给业主发律师函要物业费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6日01:41  长江商报

  业主心怀不满欠费 物业无奈催缴

  本报讯(记者 黄海斌 实习生 胡梦蝶 韩霜)“望您收悉本函后10日主动足额缴纳所欠物业管理费……若逾期仍不缴纳,本律师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索您所欠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近日,家住武昌新世纪宝安花园的部分业主陆续收到律师函,催缴所欠物业费。

  昨日,记者来到新世纪宝安花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反映,前两天,他家大门口也被贴了张律师函,催缴这两年未交的物业费。“卫生间漏水打电话给物业,被告知没交物业费,不派人来修。”他说,漏水的事情家人跟物业反映过多次,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既然对业主不负责任,家人只有以不交物业费来表示不满。另一位收到律师函的业主说,有一次全家人外出旅游,回来发现停在小区里的电动车镜子摔得稀烂,充电器也被偷了,找物业也没任何说法。另外,许多居民也跟物业提出改善小区绿化,也一直没有个结果。

  新世纪宝安花园物业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收到律师函的都是拖欠物业费在两年以上、物业多次上门沟通无果的业主,发律师函是无奈之举,物业并不希望与业主对簿公堂,最终还是希望能协商解决。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