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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民事索赔18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6日03:42  京华时报

  据《成都商报》报道孙伟铭一审被法院判处死刑后,受害人家属金宇航和张志宇与其他受害人将孙伟铭起诉至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要求孙伟铭赔偿近180万元。目前,锦江区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据介绍,4名死者和1名伤者的家属此前在市中院就此案提起了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但不久后又撤诉。他们转而向锦江区法院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共向孙伟铭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近180万元。7月25日,锦江法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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