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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区域重点镇改革全面启动

  用3年时间基本实现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与县城基本接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差别缩小

  ●区域重点镇税收增量部分市、县不参与分成,其非税收入(含土地收益)全部留归区域重点镇

  ●适当高配区域重点镇党委书记职级、区域重点镇党委书记可由县(市、区)党政班子副职兼任

  本报讯 (记者龙腾飞 张红霞)“通过3年改革,在12个区域重点镇基本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城镇建设和管理水平与县城基本接近,农村和城市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差别与其他乡镇相比最小。”7月23日,德阳市区域重点镇改革与发展工作会作出部署,今年,12个区域重点镇要着重做好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实施区域重点镇改革和发展政策性文件、政务中心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改革工作。

  据悉,德阳明确,区域重点镇税收增量部分市、县不参与分成,其非税收入(含土地收益)全部留归区域重点镇。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方面,除进一步明确将对区域重点镇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增强区域重点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外,还明确市、县(市、区)要建立激励机制,市级财政将建立区域重点镇发展激励专项资金,对区域重点镇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原则上,区域重点镇党委委员职数按9名设置,适当高配区域重点镇党委书记职级,区域重点镇党委书记可由县(市、区)党政班子副职兼任。”德阳有关人士指出,在条件成熟的镇将逐步推行党政正职一肩挑和副职交叉任职制度。

  对重点镇的考核,采取分类考核(丘陵镇和平原镇)与成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考核内容包括乡镇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乡居民收入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区域环境达标率、城乡居民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等8项。

  德阳市副市长张金明介绍,年底前,12个重点镇要完成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镇村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镇村生态保护5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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