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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离婚获赔生活补助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6日08:02  南京晨报

  晨报讯 为了整个家放弃了曾经优越的工作,全心全意操持家务二十多年,不想最终却被丈夫提出离婚。

  22年前,常娴经人介绍认识了董学峰。“那个时候根本就不懂爱情不爱情的,只要能一起过日子就行。”常娴说,两个人相识不到两个月就登记结婚了。结婚之前,常娴是一所学校的老师,女儿降生后,为了更好地照顾整个家庭,常娴干脆辞去了这份优越的工作,安心在家做起了贤妻良母。15年后,常娴又生下了一个儿子,二十多年来,常娴将整个心思都扑在了家庭上。

  自从2000年开始,董学峰便开始在外承接工程,业务繁忙。夫妻二人常常是聚少离多,可常娴并没有任何抱怨,甘愿过起了这牛郎织女般的生活。

  经过了几年的打拼,董学峰的生意蒸蒸日上。“这么多年,他在外面究竟干什么,赚了多少钱,我从不过问。”常娴说。本来她就想把两个孩子抚养成人,然后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可不承想2008年底,董学峰竟然一纸诉状递交至栖霞区法院,要求与常娴离婚考虑到离婚后的生活,常娴不禁悲从中来:“离婚后希望由我抚养两个孩子,可是我没工作没收入,这日子该怎么过呢?”

  法院审理认为,现董学峰起诉要求离婚,常娴也同意离婚,应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准许双方离婚。子女由常娴抚养更为适宜,董学峰应负担的抚养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数额,抚养费中应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在内。对常娴要求董学峰给付每个月生活帮助款,考虑到常娴婚后一直在家中抚育子女,操持家务付出了较多义务,离婚后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董学峰应当给予一定的生活帮助。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董学峰每月支付常娴生活帮助费500元,直至常娴丧失权利能力或再次结婚时止。(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栖法 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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