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南宁7月26日消息(记者张江元 梧州台吴波) 7月24日,广西岑溪市法院对岑溪市诚谏镇河三村村民委员会组织乱采滥伐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该村民委员会构成单位犯罪,村委会主任等人被依法判刑并处罚金。
岑溪市诚谏镇河三村地处广西佛子冲铅锌矿矿区,矿区储量位居中南首位。法院审理查明,前年3月到去年4月,河三村村委主任陈岳等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在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广西佛子冲铅锌矿矿区的勒寨山擅自组织采矿。有关方面发现后曾责令其停止开采,但是该村委会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遭受严重破坏,构成非法采矿罪。与此同时,河三村村委会违反森林法规定,在没有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并组织村民滥伐林木,数量巨大,构成滥伐林木罪。
岑溪法院认定,岑溪市诚谏镇河三村村民委员会的行为已经构成单位犯罪,依法判处村委会主任陈岳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分别判处相关被告人陈龙、梁振德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