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06年交了预付款,承诺2008年交付使用,如今……
本报新闻热线3320332消息(记者 杨雨超 实习生 梁雪辉)“2006年10月18日,我向开发商交了7万元的预付款,开发商承诺2008年4月28日交付使用,可到了现在,工地连一点开工的迹象都没有。”昨日,市民韩先生打进本报新闻热线反映。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韩先生反映的南顺城街剪子巷内的施工工地。韩先生介绍,这是一处旧房改造工程,应拆迁户85户,已经拆迁70户,至今有15户因未与开发商达成一致,还未搬迁。韩先生于2006年10月同开发商签署了购房合同,并预交了7万元的购房款,开发商承诺2008年即可入住,但与部分拆迁居民未达成一致意见,工地一直没有开工。3年过去了,杂草丛生,附近居民的生活垃圾倾倒于此,一座座“垃圾山”拔地而起。同韩先生同样遭遇的还有11人。
随即,记者电话联系到开发商,“这里的居民漫天要价,说是家里有几口人,就应该补偿几套房子,我们都是遵循拆迁法律的,不能强制拆迁,这个问题很头疼,我们也想尽快施工,现在还在和这几家住户协调,也渴望尽快解决。”
记者又走访了这里的住户,一位姓范的大爷告诉记者,他是给人家看房的,房主让他什么时候搬,他就什么时候搬,在这里住了快1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