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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摊可登记个体户 不再躲城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1:12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杜海 实习生 李漫)截至昨日下午5点,已有2200人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上对《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在50余部正在征求和已结束征求意见的法规草案中,征求意见稿仅排在带薪休假条例、劳动合同法、工伤管理条例等法规草案之后,关注度非常高。

  和现行的《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相比,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就是把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个体摊贩纳入到个体工商户之列。

  一定区域内持照经营

  王先生从老家长寿到主城卖菜有七八年了,现在在四公里一带摆摊,属于典型的无照经营。“我们卖菜的都没有办过营业执照,也没有办法办这个东西。”昨日上午10点过,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每天天不亮就在盘溪进货,然后在四公里一带卖菜,一个月能挣几百千把块钱。

  对于正在征求意见的《个体工商户条例》,王先生还没有听说过,得知像他这样的情况也可以办理个体营业执照后,他显得很高兴,“办个执照就算正规经营,就不用担心谁来查,也不用躲谁了”。

  “堵不如疏,给这些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办理执照,有利于他们的发展和政府部门的监管。”南岸区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称,不过,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的经营活动仍限定在一定的区域内。

  据了解,按照《个体工商户条例》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可向住所地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执照,并在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或者允许的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

  个体户可申请贷款

  “以前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住所证明、经营场所证明。”南岸区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征求意见稿,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所出具的经营场所证明就可能变为政府和有关部门让其在一定区域内经营的许可,但今后怎么操作,还需要以实施细则为准。

  征求意见稿另一个明显的变化在于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游摊担心成本会上升

  征求意见稿要求工商部门提供主动上门验照等多种便捷方式,为个体工商户提供验照服务,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王先生对此喜忧参半,“免费上门验照确实很方便,但办了执照以后就要交税,这会增加多少成本?”与王先生一样靠肩挑手扛卖菜的陈先生同样担心,交税会造成他的收入减少。

  南岸区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对于一些如早餐等在街边自产自销的游摊办理营业执照后如何监管仍是问题,还有如夜市等如何监管也是问题,这都需要等实施细则出台后才能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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