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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大盗3个月作案10起 作案地点是同一公寓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2:30  青年时报

  □实习记者 郑莲莲

  时报记者 黄君 通讯员 刘骥

  时报讯山东小伙倪某,刚满18周岁,却在短短3个月内,在下沙盗窃作案10起,涉案金额超过10万。昨天下午,这个一脸稚气的大盗被警方抓获。

  中专毕业后,倪某今年4月到下沙打工,在景阳人力公寓住了几天。

  倪某一有时间就喜欢在公寓附近四处闲逛。之后,他的作案地点都在这个公寓里面。

  每次偷窃,倪某都将房间内的值钱物品一扫而光。

  倪某还特别钟情数码产品,他说,自己前后偷了7台笔记本电脑,3台psp游戏机,6部手机,还有电脑配件、键盘、mp3等若干,连未开封的鼠标也有。

  偷来的数码产品中,倪某自己留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使用,其他的产品就通过网络低价出售。倪某说,通过QQ聊天,约好地点,原价七八千的笔记本电脑卖两三千,原价1500元的PSP卖700元。

  警方抓获他时,他正用偷来的笔记本电脑,在网上发布消息出售盗窃的物品。

  警方说,倪某作案多是通过爬水管、爬窗户进入住户屋内,偷完东西后原路返回。有几次偷完东西后,倪某还会到公寓附近的网吧上会儿网。

  警方提醒,市民平时离家上班,一定要将门窗关紧,以防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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