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原系新沂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曹振因其八弟曹善鲁涉嫌强奸案、亲戚姚东风涉嫌盗窃案,两次找到检察院公诉科科长张林说情,均遭拒绝,遂怀恨在心,多次跟踪张林伺机报复。2007年12月,他伙同6人趁张林上楼回家不备之机,殴打张林,致其住院治疗35天。日前,徐州丰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曹振有期徒刑15年。(新华社)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