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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处理突发事件

  据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2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出要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各级人民法院要“努力提高执行工作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及时处理执行线索和突发事件。”

  《意见》以解决“执行难”为重点,着力改进和完善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将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介绍,长期以来,各种阻碍执行的行为时常发生,暴力抗拒执行事件也屡见不鲜,因此,人民法院需要建立一个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各种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排除阻挠、干扰执行的违法行为,维持执行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高、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办事机构设在执行局,并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快速反应力量由辖区法院的执行人员、司法警察等人员组成,下设快速反应执行小组,根据指挥中心的指令迅速采取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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