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王女士问:我刚出卖了一套二手房,协议中约定买房人在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我60万首付款,若是逾期10天,则我有权解除合同。可是买房人超过1个月才给我60万的首付款,我想知道我现在还能解除合同吗?
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依照合同约定,买房人逾期10天付款,你有权解除合同。买房人逾期了1个多月,向你支付了首付款,但是你也接受了,这说明你们双方通过实际行为改变了合同的约定,且对方不属于根本性违约,你很难再解除合同。
本报记者王维维整理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