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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头头“网罗”下线判监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4:06  信息时报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谢婷) 以提供澳门电讯网络电话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进而发展会员拿提成。日前,深圳市福田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据了解,该案是刑法修正案(七)施行以来,深圳市首例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起诉并作出判决的案件。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以来,被告人范某某以提供澳门电讯网络电话服务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金牌代理、铂金代理、钻石代理以及代理商和专卖店等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共直接或间接发展了290余名下线,致使多人被骗。

  范某某是传销组织中最高级别的钻石级,在传销组织中负责授课,层级较高,法院据此认为其并非普通传销人员,而是起到了组织、领导的作用,因此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

  据介绍,加入澳门电讯的方法是先交一定金额的会费,金额不同级别就不同。会员分为三个等级,金牌代理1100元,铂金代理3300元,钻石代理6600元,发展会员有提成,发展了两个会员作为下线,公司就会给其500元人民币的提成款。澳门电讯网络服务其实是一种软件,使用者通过拨打特定号码以每分钟0.06元的资费进行通话,但是通话麻烦、信号差,基本打不通,而且交费者也无法退款。

  组织、领导传销罪

  今年2月28日,刑法修正案(七)公布实施,其中首次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

  法律条文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分2分3分4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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