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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资格考试下月举行 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被定为深圳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4:20  南方都市报

  深城记者 张小玲 报道 深圳今年起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该项评审已确定采取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定于下月举行。

  市人事局昨日公布,将与市知识产权局共同成立深圳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纳入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体系,分为初级资格(知识产权专业实习研究员)、中级资格(知识产权专业助理研究员)和高级资格(知识产权专业副研究员)。

  据介绍,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已确定采取以考代评、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合格,且学历、资历和计算机通过审核者,即可发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还须按有关规定参加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采取面试答辩方式。考试内容以《深圳市知识产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初、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高级)》。

  该项考试的时间定于8月,将参照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做法,由市人事部门会同市知识产权局按参加考试人员的一定比例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考试成绩合格,是申报本专业技术资格的必要条件。《知识产权基本理论与综合应用》考试成绩3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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