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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详解政法干警招录程序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7日05:29  长江商报

  明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经审查者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本报讯(记者 望隽 实习生 谭立鹏)今年我省实行政法干警公务员招录培养体制改革,拟公开招录1194名政法干警,但究竟是先报名还是先审查资格?不少市民直犯迷糊。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解释,全省公安机关招录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全省公安机关的人员须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者,网上报名一律无效。

  哪些人员可被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此次的干警招录?2007年和2008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否以应届毕业生报考?

  对于这一问题,该负责人明确表示,2007年和2008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户籍和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原学校可按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据介绍,此次公开招录的现场资格审查将于7月28日至29日(8:30-16:30),在湖北警官学院北校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三路特1号)警体馆进行。审查内容包括身高、视力初检和报考条件初审。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份须贴本人1寸免冠近照)、《报考诚信承诺书》(可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填写)。部队退役士兵还需携带退伍安置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户口簿。

  现场资格审查程序包括: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经身高、视力初检合格后,到相关的资格审查点进行报考条件初审。身高、视力初检和报考条件初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报名表上相应栏目签名并加盖合格印章,其中一份报名表连同诚信承诺书一起交审查点,一份报名表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连同毕业证复印件一并交到现场交表处,另一份作为通过资格审查的依据,由报考者本人妥善保管(面试、心理测评、体能测评、体检均需使用)。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于7月28日至8月2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8月7日至12日进行网上报名确认、上传照片并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具体操作程序见《湖北省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提醒,报考者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报考

  对于广大市民的一系列疑问,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还对此次干警招考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哪些人员可按国家规定被视为应届毕业生?

  答: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是指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并于2009年服务期满(含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问: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能否以应届高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的身份报考,并享受加分政策?

  答: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的身份报考,并享受加分政策。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不受毕业时间的限制,但需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条件。

  问:在校的专升本、研究生等高校学生能否报考?

  答:在读非应届的专升本、研究生等在校学生,不能报考。2009年9月新入学的并已取得专科或本科学历的本科生、研究生,由其本人选择是否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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